學經歷

 學歷只需較高的 2~3 項就好,由順序最高、最近的往前推(研究所、大學、高中),最好可以註明修業起迄期間,如果可以的話,可以加上特殊的學習事項。

應具體說明過去相關的工作經驗,工作內容可以說明相關的能力與重要的執行專案,如果是新鮮人沒有相關工作經驗,可以以過去的社團及打工經驗與個人才能為現在的企業效力,而不是寫流水帳或列出對爭取工作沒有幫助的經歷。